采购农残超标胡萝卜济宁市任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被罚
发布时间:2026-08-05 13:05 浏览量:1
众观齐鲁 2026年8月5日 12:58 山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济宁市任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因采购使用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萝卜,同时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被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2 日。
公开信息显示,济宁市任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主要开展养老服务、日间照料、老年护理等业务。2025 年 11 月 7 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老年公寓采购的胡萝卜开展监督抽检。经检验,抽检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胡萝卜共计购进 20 公斤,购自流动摊贩,采购价款 48 元。老年公寓采购时,未向供货方索取资质材料、购货凭证,也未索要该批次胡萝卜合格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进货查验环节流于形式。涉案不合格胡萝卜大部分已经作为餐食原料使用,认定违法所得 5.04 元。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济宁市任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作出处罚:予以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04 元;罚款 5000 元
。罚没合计 5005.04 元。
养老机构服务老年群体,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监管部门提示,养老机构食堂必须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对采购食材查验供货者资质、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严防农残超标等不合格食品原料流入餐桌,切实守护老年人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