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诱导老年人高价消费!泰安一门店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6-08-04 15:38 浏览量:2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4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以会销形式向中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6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整治保健类食品会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保健类食品会销领域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涉及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泰安市泰山区乐民百货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6年5月,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泰山区乐民百货经营部就其经营的商品作虚假宣传、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泰山区岱庙街道南关大街与南湖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民生百城”门店,长期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宣讲、播放宣传短片、免费试吃产品活动,宣称店内保健品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诱导老年人高价消费。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藏蜂胶、冬虫夏草等产品均为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及消杀产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且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