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男子男扮女装后将“80后”男子捅成重伤,被判4年
发布时间:2026-07-08 15:50 浏览量:1
去年11月,72岁的男子崔某因对“80后”男子宋某(化姓)心存积怨,男扮女装后持刀将宋某刺成重伤二级,案发半个多月后崔某被警方抓获。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崔某与被害人宋某因日常矛盾而对宋某心存积怨,欲实施报复,故提前准备女士假发、衣服,于2025年11月20日22时许男扮女装,潜入宋某位于临淄区的集装箱板房住处,持刀捅刺宋某左腹部一刀,二人在争斗过程中,宋某右腹部、右手小指和胸口均被刺伤。
后经鉴定,宋某肝脏破裂,须行手术治疗,该处伤情属于重伤二级范畴;腹壁穿透伤,该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范畴;胸部及右手小指二处伤情均属于轻微伤范畴。综上,宋某的伤情已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半个多月后的2025年12月8日,公安机关将崔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与他人因日常矛盾而心存积怨后实施报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崔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崔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崔某持刀、入户伤害他人,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一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