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进行时|“男扮女装”谈恋爱 “甜蜜恋爱”变诈骗
发布时间:2026-04-06 20:36 浏览量:1
我把你当真爱,你把我当“ATM”,网恋有风险,用情需谨慎,网络那端的“她”,嘘寒问暖、情谊绵绵,当事人以为与美好的爱情不期而遇,却不想只是一个以婚恋为由的金钱屠宰场,甜甜的恋爱秒变诈骗现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审结一起以恋爱为幌子的“男扮女装”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与被害人在饭局相识,席间得知被害人单身,被告人便以介绍自己亲属与被害人处对象为由添加被害人微信。次日,被告人将亲属微信推送给被害人,后二人因沟通问题其亲属删除了被害人微信,被害人随即将被删除之事告知被告人。此时,被告人正欠下网贷无力偿还,便起了诈骗敛财的歪心思,决定冒充亲属名义,“男扮女装”,凭借温柔的语气和贴心的问候,一步步拉进与被害人的距离,成功与其建立虚假恋爱关系。沉浸在“甜蜜爱情”的被害人,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女友”深信不疑,被告人趁机不断编造购买机票、交住院费、父亲生病等虚假理由索要钱财。被情感冲昏头脑的被害人一次次妥协转账,不知不觉累计被骗金额达18万余元。长达两年的网恋中,被害人多次请求与“女友”见面,均被被告人以各种理由拒绝。2025年1月,被害人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欲与被告人奔现,被告人才将实情告知予被害人,被害人随即报警求助,公安快速介入调查,很快将被告人抓获归案,揭开了这场“男扮女装”的骗局真相,又一个“恋爱脑”轰然倒下。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官提醒
此案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折射出婚恋交往中需要警惕的风险。借此提醒公众,一定要仔细甄别,提高警觉性和防范意识,对于未曾谋面的人不要发生金钱往来,在婚恋过程中,涉及较大额经济往来时,务必保持清醒,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切莫被突如其来的“甜蜜”冲昏头脑,以免落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