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福利院3号楼及2号楼部分、福利院老年公寓西区公建民营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16:23  浏览量:2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福利院3号楼及2号楼部分、福利院老年公寓西区公建民营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3.服务周期: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从签订代理服务合同至本项目采购结束。

4.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比选内容:呼和浩特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福利院3号楼及2号楼部分、福利院老年公寓西区公建民营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7.比选原则:通过本次比选,遴选1家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呼和浩特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福利院3号楼及2号楼部分、福利院老年公寓西区公建民营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竞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入库登记,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竞标。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近一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付款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6 年9月14 日-2026 年9月1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2号楼3楼305(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内)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预留电子信箱发送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售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 月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2号楼4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