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8:43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有效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巴彦淖尔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深入全市40家养老机构,面向入住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关爱服务活动,共计132场次。

(三)项目经费:项目总预算20万元整。

(四)服务要求:承接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确保每场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切实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及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项目执行期间,承接机构应做好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留存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132场服务。

二、承接机构准入条件

参与遴选的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合法证照。

(二)业务范围应包含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认同本项目的服务理念和目标,愿意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机构简介,包括成立时间、宗旨、业务范围、人员构成、过往开展同类项目的业绩及案例(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服务佐证等)。

(三)专业服务团队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及标准、人员配置计划、活动安排、安全保障措施、质量控制体系、经费使用计划等。

(五)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七)“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相关信誉证明。

(八)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其他可证明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遴选流程

(一)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与项目契合度,以及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二)评审结果将在巴彦淖尔民政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入选机构严禁转包、分包项目,严禁降低服务标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服务质量不达标、弄虚作假的机构,取消承接资格并终止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仅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支持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线上报名相结合。报名单位可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报送或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民政局5002室

4.联系人:张鑫

6.电子邮箱:bsmzjylk@163.com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9月3日

编 辑:杨 晨

撰稿人:张 鑫

初 审:贾小靖

终 审:屈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