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一医院老年康养中心消防设施不达标被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26-08-10 15:16  浏览量:1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2026年8月10日,省安委办曝光1起典型违法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自觉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026年3月27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第三医院住院楼(老年康养中心)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下设老年康养中心,属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投入使用后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9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陕西省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裁量后责令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第三医院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