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内鬼搭上“私人侦探”,利用8千余条个人交易信息获利,分别获刑,各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6-06-02 21:41  浏览量:1

据检察日报6月2日消息,2025年5月,甘肃静宁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联系了一名“私家侦探”调查丈夫出轨,并支付2万元费用,对方仅提供了900多条微信交易记录,她怀疑被骗。

警方调查发现,所谓“私家侦探”陈某甲原本在江苏经营棋牌室,2024年底开始在直播平台以“私家侦探”名义直播,宣称可调查婚内出轨、调取微信交易明细、查询户籍和婚姻信息等。

2025年2月,陈某甲接单帮人找车时,得知高某掌握查询他人微信流水的渠道。随后双方商定合作,由陈某甲负责直播接单,高某负责查询信息并分成。

后因酬劳问题两人闹翻,陈某甲又联系上左某,约定每查询一次支付1500元。之后,陈某甲通过直播招揽客户,按每单1500元至5万元不等收取“服务费”,再将客户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或微信账号发给左某,由左某联系渠道查询微信交易信息。

经查,2025年2月至7月,陈某甲共向11名客户收取“服务费”10万余元。

警方进一步查明,这些微信交易流水来源于贵州某地公安机关反诈中队辅警陈某乙。2024年,陈某乙在饭局上认识高某、左某后,透露自己可通过工作系统查询微信交易流水。

2025年1月起,陈某乙多次利用工作账号,通过挂靠案件、上传查询文书等方式,非法调取他人微信交易记录,并收取“好处费”。经查,2025年2月至5月,陈某乙非法获取他人微信交易信息8263条,其中7517条最终流向有“调查需求”的客户。

4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陈某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陈某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左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

编辑:江砚辞

审核: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