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看】走进金普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卡窗口问政:老年乘车优惠,没有户籍限制
发布时间:2026-05-19 00:58 浏览量:1
走进金普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卡窗口问政,老年乘车优惠,没有户籍限制。
政务公开日前夕,记者走进金普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卡办理窗口,现场对话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赵昕,直面老年群众最关心的乘车优惠、办卡流程、证件使用等问题,把政策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实操指南,让老年朋友出行更省心、更明白。
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以下优惠或者优待:未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优待。”赵昕表示,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没有户籍限制,本地居民和外地居民均可享受。目前全区公交车辆刷卡设备已全面升级,实现居民身份证、公交IC卡双识别通行,老年朋友可自主选择出行凭证,持本人身份证直接乘车,与办理专用公交卡享受的优惠待遇完全一致,无需额外绑定手续,便捷性大幅提升。
针对老年群众关注度最高的办卡事宜,赵昕在窗口现场逐一梳理清晰。新区老年公交IC卡分为两类:60-69周岁老年人可办理明珠优惠卡,乘车享半价,卡片押金30元,首次储值70元,可在大连银行、轻轨站、金普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多点充值,卡片非人为损坏可退押金与余额,卡片人为损坏只退余额不退押金,丢失可重新办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高龄老年卡,乘车享受免费优待,仅收取10元工本费,卡片不可退,丢失可重新办理。办理两类卡片均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到金普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窗口现场办理。需要格外注意的是,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卡,需持卡人每两年在生日前两个月,持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完成年检,保障正常使用。
赵昕提醒,居民身份证、明珠优惠卡等有效证件均为专属个人有效乘车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