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炫富引贼,男扮女装窃7.3万获刑四年半
发布时间:2026-01-11 15:09 浏览量:2
2024年4月,厦门湖里区一桩入户盗窃案宣判,男子许某某因乔装女装偷前同事7.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荒唐行径终落法网。
这事的起因,全因一条朋友圈。许某某刷到前同事小杨晒的现金视频,想起对方有存现金、少用银行卡的习惯,再加上自己手头紧,贪念一下就冒了头,打定主意要去小杨家偷钱。
为了不被认出,许某某特意买了女装、假发和黑丝袜,打算男扮女装作案。午夜时分,他换上女装摸到小杨住处,凭着之前到访的记忆,爬窗到楼梯拐角,从门口鞋柜的鞋子里摸出房门钥匙,开门进了屋。
进屋后他轻手轻脚翻找,衣柜里没找到钱,最后在床头纸盒里发现数摞现金,一股脑全装进黑垃圾袋,只留了5元在盒里。得手后他把钥匙归位,原路溜走,还把作案女装扔进垃圾桶,想着销毁证据就能瞒天过海。
赃款到手,许某某转头就去赌场挥霍,剩下的钱藏在住处。而小杨午睡时碰倒床头纸盒,才发现7.3万元现金被盗,立马报了警。
警方调监控时,发现一名步态怪异的“女子”,结合爬窗需要的体力,判断是男扮女装,顺着线索很快锁定许某某,将他抓获。到案后,许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厦门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定,许某某入户盗窃且涉案7.3万元,已达盗窃罪“数额巨大”标准,再加上乔装作案、销毁物证的情节,综合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态度,最终作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的判决。
这桩案子看着荒唐,实则满是警示。法律上,入户盗窃不论金额都算犯罪,数额巨大对应3到10年有期徒刑,乔装、毁证非但逃不了罪,还会被认定主观恶性大;生活里,朋友圈炫富易泄露财产信息,大额现金别在家存放,钥匙更要妥善保管,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许某某的贪心,让他用四年半刑期换一时挥霍,实在不值。法网从不会漏掉任何恶行,乔装遮得住身份,遮不住犯罪事实,再周密的算计,终究敌不过法律的严惩,守住本心、敬畏法律,才是安稳度日的根本。